会员管理办法
第一条 本会的会员种类:个人会员、团体会员。
第二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拥护本会的章程;
(二)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(三)在中医药适宜技术研究、使用、推广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技术人员;
(四)从事中医药适宜技术相关的医疗、教育、科研等工作人员;
(五)有助于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的海内外各界人士;
第三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(二)经理事会审查批准通过,由研究会秘书处会员服务部具体负责办理;
(三)缴纳会费,快递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及身份证复印件至研究会会员服务部,制作会员证;
(四)颁发会员证。
第四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会的活动;
(三)优先获得本会的服务;
(四)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;
(六)提出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权利。
第五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执行本会的决议;
(二)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
(三)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(四)按规定交纳会费,100元/年,5年一交;
(五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(六)搞好会员之间的团结与协作。
第六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第七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常务理事会投票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